近年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已逐渐成为我国第三大罪名,仅次于危险驾驶罪和盗窃罪。帮信罪涉及的地区范围广,多数系初犯,30岁以下的占64.8%,18至22岁的占23.7%。犯罪嫌疑人中,低学历、低收入群体占多数,初中以下学历占66.3%、无固定职业的占52.4%。仅2022年上半年,检察机关起诉帮信犯罪的人数高达6.4万人

最高检对于帮信罪的一个说明

上图来自最高检察院的 “帮信罪”知多少?最高检披露的办案数据中有这些细节……。这些触目惊心的数据揭示了帮信罪的严重性和复杂性,也反映了当前社会对此类犯罪的防范意识不足。本文旨在深入解析帮信罪的法律条文、案例分析,并提供防范策略,以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防范能力。

法律条文解读

帮信罪是2015年11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罪名。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帮信罪的法律条文明确了犯罪的要素和刑罚,强调了明知、技术支持、情节严重等关键因素。

明知他人实施犯罪。帮信罪的关键要素之一是“明知”。这意味着被告必须明确知道他们正在协助的活动是犯罪行为。如果没有这种明确的知情,就不构成帮信罪。这一点在法律实践中非常重要,因为它区分了无辜的技术支持和有罪的协助犯罪。但是对具体犯罪行为不要求明知,也不需要知道犯罪是此罪亦或是彼罪。只需要明知有犯罪存在即可,并且明知的主观状态并非以口头表明而能否认。

提供技术支持。提供技术支持包括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这些支持可以是直接或间接的,技术本身是无罪的,但若与犯罪活动有联系便可能认为是犯罪。例如,如果一个人为一个已知的非法网站提供服务器托管,那么他可能会被控以帮信罪。

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除了技术支持外,帮信罪还包括为犯罪活动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这些活动可能涉及更广泛的商业行为,如营销和金融服务。如果这些服务是为已知的犯罪活动提供的,那么提供者可能会面临帮信罪的指控。

情节严重。法律条文中提到的“情节严重”是对帮信罪进行定罪和量刑的关键因素。情节严重通常涉及犯罪的规模、影响、涉及的金额等因素。例如,如果提供的技术支持导致了大规模的金融欺诈,那么这种情况可能被视为情节严重。

对于被判定为帮信罪的人,法律规定的刑罚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一刑罚反映了对帮信罪的严肃态度,旨在震慑那些可能协助犯罪活动的人。

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里进一步对上述法律条文进行了解读,比如怎么认定情节严重?就给出具体的条款,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或者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案例分析

帮信罪的界定和执法在实际操作中可能涉及一些复杂和微妙的问题。例如综合考虑社会危害程度、认罪悔罪态度等情节,认为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通过具体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更深入地理解这一罪名的实际应用和法律解读。

8 套银行卡获刑 10 个月

真实案例:案号 (2020)川 **** 刑初 373 号

被告人涂某某和万某某通过网络认识,涂某某长期大量收购他人银行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万某某接触到涂某某后,也参与收购他人银行卡提供给涂某某。2019 年 3 月至 2020 年 1 月期间,万某某共收购 8 套他人银行卡提供给涂某某使用。经调查,这些银行卡参与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涉案金额达 1.5 亿元。涂某某和万某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拘留、逮捕。一审法院认定二人的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判处涂某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罚金1万元;万某某有期徒刑 10 个月,罚金 5000 元。

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中列举了大量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电子数据查证结果等证据。证明被告人涂某某长期通过网络收购他人银行卡,并通过万某某扩大收购来源。证据还证实,这些银行卡参与了数亿元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充分证实了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

在这一起涉及帮信罪的案件中,被告人因每月几百元的非法收入,提供银行卡给犯罪分子使用。这一行为虽然看似微不足道,但实际上构成了帮信罪,导致被告人身陷囹圄,前途受到严重影响。从法律角度来看,这一案例再次强调了帮信罪的严重性和法律责任的不容忽视。即使是辅助性的参与,也可能触发刑事责任,哪怕涉及的金额相对较小

转账 13 万幸免获罪

真实案例: 陕西省旬阳县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蒙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旬阳检刑不诉〔2021〕4号

蒙某某通过征婚网站与自称美国医生的“johnny”相识,并在微信上确立了恋爱关系。随后,“johnny”以医院办业务为由,请求蒙某某提供银行卡以便转账。在2020年9月,蒙某某便向“johnny”提供了五张银行卡信息和身份证照片,并根据其指示,将入账资金转入特定账户。蒙某某涉案的五张银行卡共计转账 131 万元,主要集中在2020年9月至10月10日之间,其银行卡被冻结的时间在10月15日,10月15日至案发期间转账共计 13 万余元

检察院经审查发现,蒙某某与“johnny”一直保持网恋关系,银行卡信息是被“johnny”欺骗获取的。从蒙某某手机中恢复的微信聊天记录来看,两人之间的对话充满暧昧,且“johnny”曾多次提出想与蒙某某共同组建家庭。综合考虑,证据显示蒙某某在2020年10月15日前并未意识到“johnny”利用其银行卡进行诈骗,而10月15日至案发期间的转账则表明蒙某某有“主观明知”,但金额仅13万元,未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所规定的严重情形。因此蒙某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并决定不起诉。

小盛律师解读:本案中被起诉人在银行卡被冻结前的转账,主观上没有明知。在冻结后的转账,可以看做是经监管部门告知后仍然实施有关行为,所以认定主观明知。好在金额不大,没有超过 20 万,所以没有被起诉。

最高检对于帮信罪严重情形的解释

虽然蒙某某的行为最终被认定为不构成犯罪,但是于2020年11月25日被旬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于2021年1月1日被旬阳县公安局取保候审,整个过程对她造成了极大的困扰。这一案例提醒我们,在与陌生人的交往中,应保持警惕,坚决不提供个人敏感信息,如银行卡号,手机号,身份证等。

如何避免触犯帮信罪

帮信罪的形式多样,涉及的领域广泛,犯罪手段也在不断演变和升级。从司法实践中的帮信类案件来看,涉案人员主要有下面 2 种行为:

  1. 非法买卖、提供、转借“两卡”(银行卡和电话卡),为上游犯罪提供转移支付、套现、取现的工具。这也是广大学生最容易涉嫌帮信罪的方式。很多学生为了一点点生活费,就出借银行卡,最终获刑。
  2. 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软件工具。例如伪造 IP 地址的软件,批量注册软件,手机号接码平台,验证码破解等,用以提高犯罪效率、降低犯罪成本。

对于个人来说,要管住心,提高警惕意识。任何看似轻松就能获得的利益都可能隐藏着风险。要时刻提醒自己,没有不劳而获的好事,避免因一时的贪念而身陷囹圄。

很多不小心就犯了帮信罪的大学生和程序员

同时也要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不参与任何可能涉及非法活动的事情。遇事不决,也可以多咨询下律师,帮忙规避风险。

问与答

在技术论坛 v2ex 上,有非常多的关于帮信罪的疑问。Google 搜素 v2ex 上面的帮信罪关键词,有 1000 多条帖子,说明程序员群体还是比较担心这个罪的。下面列出其中部分问题进行解答。

v2ex 上关于帮信罪的帖子

程序员接私活

问题:有人让给开源商城系统接入支付方式,虽然再三保证是合法用途,但还是觉得有些不妥。

小盛律师 建议从下面几个方面来保护好自己:

  1. 严格审查客户资质。在接受此类工作之前,应要求客户提供营业执照、对公账户信息等合法证明,确保客户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明确合同条款。与客户签订合同,明确合同条款,包括服务范围、合作目的、合法合规承诺等,以确保双方的权益。
  3. 遵循法律规定。根据解释的第十一条,为他人实施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帮助,具有交易价格或者方式明显异常、提供专门用于违法犯罪的程序、工具等情形的,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因此,应避免与可疑客户合作,避免参与可能涉及非法活动的项目。
  4. 保留证据。在合作过程中,应保留所有与项目有关的沟通记录、文件、合同等证据,以备将来可能的法律纠纷。
  5. 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在任何不确定的情况下,应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转借信用卡

问题:为朋友办了一张信用卡,目前还找我让办信用卡供其使用(套现操作)维系其小公司运作,会不会有帮信罪的风险?

小盛律师回答:

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涉及“两卡”的收购、出售、出租行为是“帮信罪”最常见的适用情况之一。“两卡”特指:一是手机卡,涵盖了通信运营商、虚拟运营商提供的各种手机卡以及物联网卡;二是银行卡,包括各商业银行发行的个人银行卡、单位银行账户、结算卡、信用卡等,还有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支付账户,例如微信支付和支付宝等。(PS: 现在办手机卡、银行卡都会让你先阅读一段说明,并承诺不转借,不售卖)

如果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你的朋友通过你办理的信用卡进行非法套现操作,而你仍然提供信用卡,那么可能涉及帮信罪。建议立即停止提供信用卡,这是防范可能的法律风险的第一步。同时保留与朋友的所有沟通记录和文件,以备将来可能的法律纠纷。

再补充一下,银行卡、信用卡是坚决不能出租或者转借的。即使是免费转借给他人,严格意义上讲,也违反了《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有可能被罚款。

售卖微信号

问题:微信号能卖么?最初是用一个香港手机号注册的,目前是未绑定手机号的状态;使用微信号+密码登录;注册时间大概是 4 年前,最早一条朋友圈是 2019 年 1 月发的;未日常使用,目前是在一台旧手机上登录着;未实名认证;

小盛律师回答:

售卖微信号涉及的行为可能构成帮信罪。这是因为微信账号可能被用于非法活动,如电信网络诈骗等,那么可能触犯帮信罪,毕竟出售微信号的行为有获利,极易推定认为是明知有犯罪行为存在的主观状态。有一案例涉及马某甲和马某乙利用QQ等社交软件收贩大量含登录密码、绑定手机号等信息的微信账号,有偿提供给他人使用,因犯“帮信罪”,马某甲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马某乙案发时系未成年,另做处理。

总结

帮信罪作为一项相对较新的法律规定,反映了现代社会信息技术与法律之间的紧密联系。它不仅针对直接实施犯罪的人,还针对那些协助犯罪的人。这一罪名的设立,强调了个人在网络环境中的法律责任,促进了信息技术的健康、合法发展。

每个人都应认识到自己在网络环境中的法律责任,采取积极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通过本文,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帮信罪,增强法律意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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