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盛律师解读竞业限制协议:生效,违约,赔偿
说到竞业协议,不少人可能比较陌生,就算是签过竞业协议的人,可能都没有好好看过当时协议的内容,更不要说去了解关于竞业协议的法律知识了。
对于竞业协议,身边不少人会觉得这只是一纸空文,毕竟不少同事都签了,离职后也有去竞业公司的,但是也没见有人被起诉啊。再说了到时候万一自己要是去竞业的公司,偷偷地去不被发现就好了,问题不大。
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竞业协议到底怎么才算生效,生效后公司又是怎么收集员工违反竞业协议的证据,赔偿金额一般多少呢?这里面还是有不少门门道道的,小盛律师和大家一起来聊聊这个话题。
竞业限制纠纷案例
首先小盛律师提醒,一定要重视竞业协议,千万不要觉得竞业协议只是一纸空文,根据裁判文书网公开的案例来看,竞业限制纠纷的案件数量并不低,覆盖各个省份,涉及各行各业。
下面是公开的一些互联网公司的竞业限制纠纷案例:
- 2022 沪0104民初7200号: 上海米哈游影铁科技有限公司与 *** 竞业限制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2021 沪0104民初25042号: *** 与腾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竞业限制纠纷民事一审案件民事判决书
- 2019 京0108民初47847号: 北京字节跳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 *** 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不要觉得只有互联网行业会去竞业,其他各行各业也都有的。
竞业协议生效
竞业协议(竞业限制条款)是雇主与雇员之间所签订的一种合同契约,其内容通常规定:劳动合同终止后的一段特定期间(最长 2 年)之内,受雇者不得在相同产业中从事竞争行为,以保障先前雇主之权益。
互联网行业很多公司这几年是入职就会签竞业协议,全体员工都会签竞业协议,这样做合法吗?《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有的员工认为,自己并不是高级管理或者技术人员,从事的也不是机密内容,所以公司就算和自己签了竞业协议,不符合上面的法律条款。这里确实有部分争议,有的律师认为,法律规定了对劳动者的竞业限制,旨在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但是一些企业扩大滥用竞业限制,增加了员工离职的负担,并不合理。但是从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基本上签订竞业协议,离职后确认协议生效的话,都会认定协议合法。
竞业补偿金
那么什么情况下竞业协议会生效呢?很多人会认为,离职后公司给竞业补偿金的话才算生效,但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劳动合同法》其实并未对经济补偿金的相关问题做出明确的要求。之前各地的司法实践会有出入,比如上海会认为未约定经济补偿的竞业条款具有约束力,江苏则认为没有约束力,这样导致出现同案不同判的现象。从 2023 年 2 月 1 日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中的条款:
第七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在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后,就算公司没有给补偿金,法院也不否认竞业禁止协议的效力。但是呢,法院也支持已经履行了相关义务的离职员工行使其求偿权。劳动者可以向法院请求公司支付不低于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 30% 作为经济补偿金,如果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竞业限制约定。
这里小盛律师也提醒下各位劳动者,只有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情况下,才能解除竞业协议。有的劳动者离职后不给用人单位提供银行账户信息等,让用人单位没法成功支付,这种情况是没法解除的。
如何证明违约?
常见竞业协议纠纷中最大的一个难点是,用人单位如何证明劳动者违反竞业协议条款。对用人单位来说,必须得有证据来证明劳动者入职竞争对手公司,并建立劳动关系,且从事竞业协议限制的工作岗位。实际操作中,还是非常困难的,下面是一些主要原因:
- 隐蔽性。劳动者在离职后加入竞争对手公司时,通常会采取一些手段来保护自己,以避免被前雇主发现。例如,他们可能会使用不同的职位名称,或者在公开资料中隐藏其具体职责和工作内容。
- 证据的合法性。即使用人单位找到了某些证据,它们也必须确保这些证据是合法获取的。非法获取的证据在法庭上可能会被排除。
- 证明竞业性质。即使劳动者确实加入了另一家公司,用人单位仍然需要证明这家公司确实与自己存在竞业关系。
据小盛律师了解的一些情况,很多公司会帮助有竞业限制的人隐藏身份,包括用第三方公司的名义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在公司内隐藏劳动者姓名和身份信息等。另外公司办公场所人员出入也都有严格的限制,外来人没法进出,也就没法来实地取证。这些确实能增加竞业限制取证的难度,但是也还是有些方法的。
用人单位取证
目前大部分竞业限制纠纷都是用人单位起诉劳动者,从公开的案例来看,用人单位常见的取证有下面一些方法。
案号 | 公司取证 | 法院是否认可 |
---|---|---|
(2022)沪0104民初7200号 | 存在多次进入腾讯公司场所及与其员工有过多次接触。具体来说就是 2021年8月4日、5日、6日、9日、10日、11日及12日,连续多个工作日在早上及中午固定时间独自刷门禁卡进入“某某游戏”办公场所 | 在竞业限制期间为某某公司工作,具有高度盖然性,法院予以采信 |
(2019)京0108民初47847号 | 照片及视频显示史某多次进入有某某公司标识的中国技术交易大厦。多份公证书,证明史某的新公司经营范围,关联关系等 | 史某新公司与上家公司存在竞争关系。 |
(2021)沪0104民初25042号 | 录像光盘及截图,显示丁某多次进入B科技公司的办公区域,“天眼查”APP 公司投资关联关系 | 丁某在竞业限制期间为B科技公司工作,具有高度盖然性,B与原来公司存在竞业关系 |
三个案例中,劳动者都通过各种手段,偷偷去一家看起来不相关的公司上班,但是被原来公司通过跟踪录像等方式,最终证明其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小盛律师提醒,平时要注意保护好隐私,不要随意透漏自己的工作地点等信息。
竞业限制赔偿
一旦被起诉,并且法院判决劳动者违反了竞业限制协议,那么劳动者需要支付一定的赔偿金给原公司。这种赔偿主要是为了弥补原公司由于员工违反竞业协议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金的计算一般会按照合同中的约定:很多竞业限制协议中会明确规定违约赔偿金额。这通常是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基于当时的经济状况和市场环境进行协商确定的。没有仔细读合同的,可以去再翻出来认真看一看了。
以上面三个实际案例为例,具体赔偿情况如下表:
案号 | 竞业补偿金 | 违约条款 | 赔偿金额 |
---|---|---|---|
(2022)沪0104民初7200号 | 130095 元 | 按照离职前十二个月税前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的二十四个月工资的总额,竞业补偿金没做约定 | 1603617 元 |
(2019)京0108民初47847号 | 59639 元 | 竞业补偿金 + 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的违约赔偿(这里没有公开具体计算方式) | 59693 + 291667 元 |
(2021)沪0104民初25042号 | 495271 元 | 竞业补偿金 + 按照离职前十二个月税前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的二十四个月工资的总额 | 495271 + 1981084 元 |
这里的赔偿金额动辄都是2年的工资,对劳动者来说,是个不小的负担。另外已经拿到手的竞业补偿金,大部分也会被收回去,真的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总结
希望通过这篇文章,能够帮助大家对竞业协议有更深入、全面的了解,认识到它的重要性和法律约束力。对于很多劳动者来说,可能曾是签合同时的一纸承诺,离职后的一道枷锁。对于公司来说,它是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重要手段。
对于劳动者来说,签订竞业协议时,务必要认真阅读条款内容,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如果有不明确或不合理的地方,可以与雇主沟通协商,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而在离职后,也要遵守协议中的约定,不要因为一时的冲动或诱惑,而对自己未来的职业生涯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最后,无论你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当面临竞业协议的纠纷时,都建议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为自己的权益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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